关于近期组织召开学术会议或活动的防疫紧急通知
2022-09-02 09:55来源:未知浏览:次
为落实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面对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,近期计划召开学术会议的有关承办单位,需要严格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、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承办单位和组织者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,制订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。通知要求如下:
1.已经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的承办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,能延期的延期、能取消的取消、能线上的线上。
2.承办单位必须向会议地点所辖社区报备,同时和会议场地方协作做好防疫工作。
3.召开会议要有专人负责参会人员健康监测,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、入场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、全程佩戴口罩、隔位就坐。
4.能召开线上会议的,尽量避免召开线下会议,减少人员聚集。
5.不邀请省内外高中风险区的专家和代表来长春参加线下会。
6.凡是违反抗疫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出现问题的,承办方和大会组织者承当相应责任。
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
2022年9月1日